申请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原因:为保护皇华城遗址、加快推进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特编制忠县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详细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03.01)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5.《重庆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6.《忠县皇华岛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修编》(2016-2021)7.《忠县皇华城考古遗迹公园规划》(2021)8.《忠县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9.《忠县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与利用一期)建筑方案设计》等。![]()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内容:本次规划在《忠县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论证的范围内规划布局主渡口服务区、次渡口服务区、校场文化展览馆和博物錧四个项目,并对规划项目地块进行总平面布局、指标控制和建(构)筑物的风貌控制。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 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12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99号(忠县政务中心)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 件:1.总平面规划图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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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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